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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平:从狭义的美育到广义的美育

文章作者:中国美育网 来源:原创 添加时间:2018-09-19 14:22:52

      2018-09-19 10:12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中华美学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高建平

       美育常常被人们作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是广义的,一种是狭义的。广义的美育指对人的性格的全面培养,造就健全的人,从而造就健全的社会。狭义的美育指对艺术和自然的审美教育,主要指对艺术欣赏能力的教育。

      在现代社会,美育这个词常常被人们用来指狭义的美育。艺术欣赏需要培养能力,人需要成长为一个能欣赏艺术的人,这本身就包含着一种美学观。

      这种美学观是说,人的艺术能力并不是天生就具备的,是要通过学习获得的。这种学习,可以包括这样几个方面:首先是有关艺术知识的学习。在绘画中,关于线条、色彩和形体的知识;在音乐中,关于音乐调式、和声等方面的知识。这些都是艺术理解的重要因素。我们过去有一些艺术概论类教材,给学生提供这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对艺术有一些基本的了解。第二,艺术欣赏能力的提高,并不是孤立地学习上面所说这些知识,而是要在艺术欣赏过程中培养欣赏能力。这就好比学习一门外语,抽象地学习几条语法规则,对于理解这门语言没有什么帮助。相反,大量地接触一门外语,在读写听说的活动中,浸泡在这门语言中,即使没有很高的关于该语言的语法方面的理论知识,也能达到对该语言的理解。第三,理解艺术,需要从历史到社会、从哲学到宗教等方面的知识,如果说艺术是一个小宇宙的话,那么,对大宇宙的理解,也就成了对小宇宙理解的前提条件。第四,对艺术的理解,是与对生活的理解联系在一起的。对生活、对社会有着深入理解的人,有丰富的生活经验的人,才能在对艺术的理解方面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这么说来,能懂艺术不是一件易事,要经过长期的学习,与各方面的知识有关,也与人生的阅历有关。

      在美学史上,曾有一种将艺术欣赏等同于趣味判断的观点。我们知道,英语中有一个谚语:谈到趣味无争辩。这种观点很容易滑到一种关于艺术欣赏的相对主义上去,即认为每个人的趣味都是平等的。你喜欢贝多芬,他喜欢摇滚乐,你和他的趣味平等吗?你纵论荷马,他在说哈利·波特的故事,你们的趣味是在一个档次上吗?于是,争论就开始了。趣味说会带来一种看法,认为艺术欣赏不过是对于客观对象的主观欣赏而已。一些人面对思想深刻的伟大作品味同嚼蜡,而喜欢一些惊险恐怖或者滑稽荒诞的故事,那么,让他们做喜欢做的事好了。假如他们这么做,对别人无害,对自己能提供快感,达到休息、调节情绪的目的,那也不错。这是一种想法。与此相反,人们从趣味说中,又总结出另一种看法:作品与作品不同,趣味与趣味也不同。一位小学生看儿童画报,可以津津有味。给他讲讲黑猫警长的故事,或者看米老鼠的动画片,他觉得趣味无穷。但当他长大以后,就不再满足于那些儿童故事了,他要开始读更复杂一点的作品。我们能说,这位小学生不是在进步,而只是变化吗?显然不能,他的进步是明显的。这不否认不同年龄、不同知识水平和欣赏水平的人可以欣赏不同的东西,他们的审美要求也有权得到满足。但是,既然人的审美趣味与教育水平挂上了钩,再说它们之间无高下之分,就很难成立了。

      文化教育水平高的人与文化教育水平低的人,在欣赏趣味方面的不同可以明显地表现出来。这时,人们实际上就已经不再坚持“谈到趣味无争辩”了。实际上,人们并不是不争辩,而是一直都在争辩。他们聚在一起,说新出的某部电影好或者不好。在他们之中,某些人似乎更能说服别人,使他们的趣味得到更广泛的接受。一些批评家在写批评文章,说服别人也接受他们的观点,当中一些人成为著名的批评家,他们的批评为大众所看重,也让艺术家敬畏三分。在这些活动中,人们心照不宣,都有一个共识:艺术作品是有高下之分的。作家艺术家生产着不同类型的文学艺术产品,艺术行业管理者对它们进行着分类管理,并在这种管理中显示出倾向性,这种倾向性就是对高下不同的艺术进行区别对待。从事文学艺术的历史写作的人中,也在进行着选择,总是将他们“有限的”篇幅留给他们认为的最重要和比较重要的艺术家、艺术作品和艺术现象。所有这些,都表明人们在对趣味进行着争辩,并宣示这种争辩的结果。

       作为这种争辩的继续,他们确认,人与人的艺术欣赏能力有高下之分。这种高下之分,在有些方面是明显的,有些方面则不明显。人的数学能力有高下之分,遇到一道难题,我做不出来,别人做出来了,我得承认,他的数学能力比我强。人的语言能力有高下之分,我懂一门外语,别人懂三门,我就向他请教。艺术欣赏能力也是如此。碰到我不懂的艺术品,不能不懂装懂,不能觉得我已经在别的领域有了成就,或者有了社会地位了,就自然成为艺术方面的专家,仍然需要通过学习,变得懂一点,懂多一些,慢慢看出门道。

      以上是说狭义的美育,这种美育的目的,是培养懂艺术的人。广义的美育则不同,要培养心智健全、全面发展的人。人们的学习,常常被直接的目的所引导,从升学考试到职业培训,都具有直接的目的。这些直接目的,常常使人片面地发展,只发展有直接效用的技能。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是这样,常常在生活中学会一些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学会应付各种人际关系的能力,所有这些,也都具有直接功利性。怎样在这些能力的片面发展之上,获得人的知识、能力、性格和修养的全面发展,使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怎样使艺术能力成为生活的一部分?随着社会的现代化进程的发展,随着教育被日益专业化,学术被日益学科化,人的社会分工变得越来越成为职业分工,这些问题也就变得越来越突出。

      我们看到,在马克思那里,人的全面发展被看成是社会发展和人的解放的条件。美育被狭义理解,成为与种种专业教育并列的一种教育,仅仅培养与艺术有关的技能,这是一种在现代社会才具有的现象。在古代社会,艺术的教育始终都是与培养人、使人全面发展、使社会获得凝聚力联系在一起的。孔子说“君子不器”,《乐记》讲“礼别异,乐和同”,说的是这个道理。古代中国将“六艺”列入教育科目之中,即礼、乐、射、御、书、数,其中不仅包括礼和乐,也包括像射箭、驾车这样的身体锻炼,还包括书写和算术的训练。在古代希腊,戏剧成为公民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都说明,所谓美育的狭义和广义,其中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长期以来,美学家们都将对两者进行清楚辨析看成是自己的使命。他们要区分真善美,在知识的学习、道德的培养与美和艺术的欣赏之间作出理论上的区分。然而,美育理论正是在真善美的连接处展开的,美育研究者要看到的,是这三者在教育实践中联系和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不是它们在理论辨析中的区别。具体说来,我们要通过狭义的美育,实现广义的美育,通过艺术和审美的教育,促进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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