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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宁:美育在党的教育方针中的发展演变

文章作者:中国美育网 来源:原创 添加时间:2014-02-18 12:52:21

美育在党的教育方针中的发展与演变

文章编号:1006 2920( 2013) 06 0122 03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摘要: 美育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美育在开发智力、陶冶情操、提高素养等方面的独特功能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美育被正式列入党的教育方针,有一个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变化而发展演变的过程,大致经历了“提出与形成”“曲折与徘徊”“恢复与发展”三个阶段。回顾与思考这一过程,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美育在立德树人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美育在促进青年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美育观,继承我国古代教育中的美育传统,学习借鉴国外优秀美育思想,不断丰富美育内涵,拓宽美育范围,创新美育方式,使之成为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提出与形成: 19491956 年党的教育方针中的美育

教育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到重要位置,成功完成了对旧中国教育的改造,实现了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新中国教育的根本任务。美育作为人的全面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明确列入党的教育方针。新中国最初的教育方针,是全国政协一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所提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作为对这一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相关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当时颁布的一系列教育规程都把美育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1951 3 月,教育部长马叙伦在全国第一次中等教育会议闭幕词中提出: “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的成员。”

1952 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暂行规程( 草案) 》要求通过美育“培养幼儿爱美的观念和兴趣,增进幼儿想象力与创造力”; 《小学暂行规程( 草案) 》提出要通过美育,“使儿童具有爱美的观念和欣赏艺术的初步能力”; 《中学暂行规程( 草案) 》则要求通过美育“陶冶学生的审美观念,启发其艺术的创造力”。

1952 年底,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以后,党中央把施行全面发展的教育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提出了培养社会主义全面发展新人的方针。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在 1954 2 21 日的政务会议上谈道: “我们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前进,每个人要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均衡发展。不均衡地发展,一定会有缺陷,不仅影响个人能力的发挥,对国家也不利。”

国务院 1955 5 19 日召开的全国文化教育工作会议提出: 提高中小学教育的质量必须贯彻全面发展的方针,注意学生的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同时有步骤地实施基本的生产技术教育。

从新中国成立到 1956 年这段时间,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贯穿于培养目标中,形成了以培养社会主义全面发展新人为目的,以全面实施智、德、体、美及综合技术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方针,美育在其中得到充分体现。在这种方针指引下,各类学校的音乐、美术等课程不再囿于“艺术教育”的范畴,而是上升到审美观念、审美能力和美的创造力的教育。同时,学校的德、智、体等其他方面的教育活动也有意识地贯穿了美育的内容。这一时期美育的作用受到了高度重视。

二、曲折与徘徊: 19561978 年党的教育方针中的美育

1956 年,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面转入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随着我国社会性质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性质教育方针的任务逐渐提上日程。当时,在讨论社会主义性质的教育方针时,人们在“怎样才算是实现了全面发展”“怎样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等问题上存在不同认识。党领导教育界开展了对“全面发展”与“平均发展”,“三育”“四育”或“五育”的讨论。当时有不少人认为,美育的根本目的是陶冶情操、净化思想、提升人格、培育理想,因此,它可以归入德育的范畴,是德育的实施方法和手段,没有必要在教育方针中单独列出。

1957 2 27 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 “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由于毛泽东当时在党内的权威地位,这一缺失了“美育”的提法从此被沿用下来。中共中央、国务院 1958 年颁发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将这一提法正式规定为我国的教育方针。在此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党的教育方针都没有把美育明确列出来。需要指出的是,毛泽东虽然没有在教育方针中明确提美育,但他从未否定美育的重要作用。就在该篇文章中,毛泽东就指出: “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美育之所以没有被明确地列入教育方针,最初只是因为人们对“全面发展”的具体表述方式有不同认识,美育被作为德育的一部分,隐含在党的教育方针之中。在当时的学校教育中,依然进行着艺术教育和美的熏陶。关于这一点,1995 10 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岚清同志曾说道: “曾有一度,我们提‘德、智、体、美、劳’,后来又恢复了以前的‘德、智、体’的提法。这并不是说美育不重要,而是把美育作为德育的一部分,提高了美育的地位。在制订《教育法》时,又加了个‘等’字,把所有有利于全面理解和贯彻德智体的领域统统包括进来了。”

但是,这种“三育”的表述方式致使美育在教育方针中失去了独立存在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们误认为美育在党的教育方针中被取消了,客观上给实际工作造成了消极的影响,美育在学校教育中被逐渐淡化。特别是在“文革”期间,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党的教育方针遭到严重的歪曲和破坏,“美”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遭到批判,美育事业在曲折中艰难发展,造成了当前美育在我国教育全局中薄弱环节的状况。

三、恢复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教育方针中的美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党的教育方针仍然延续了之前“三育”的提法,但美育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的独特作用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美育事业逐步得到恢复,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实现了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开启了思想解放的历史进程,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提出“五讲四美三热爱”,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我国美育事业的恢复、发展准备了条件,“美育”在一些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中又开始出现。

1982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致沿用了原有的教育方针,但在文字上做了重要修改,特别是在“德、智、体”后面加上了“等方面”: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里的“等”字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反映了人们认识上的深化,也就是说,“德、智、体”这三个方面难以完全包含“全面发展”的内容,“美育”在教育方针中已经呼之欲出了。1986 3 月,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发展报告》,指出: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根据各自的特点适当加强劳动教育。1986 4 2 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的李鹏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草案) 〉的说明》中提出“应当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这个《说明》还要求“注意加强音乐、美术、体育等科目的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高尚情操和品质”。1990 1 16 日,时任国务委员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的李铁映在当年的国家教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说:“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教育战线必须努力做到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此,美育又与德、智、体三育一起,被并列提了出来。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美育作为学生全面发展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纳入素质教育的大范畴,在根本上确立了美育在教育方针中的地位,为美育的进一步繁荣与发展拓展了道路。

1993 2 1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要求: “要提高认识,发挥美育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活动。”并把美育列入 20 世纪末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目标。

1999 6 月,《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美育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认为“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显示了我们党对美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个《决定》还要求: “要尽快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的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中小学要加强音乐、美术课堂教学,高等学校应要求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包括艺术在内的人文学科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的核心问题,更加注重美育在丰富精神生活、培养创新素质、提高思想境界、健全人格修养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明是非、辨善恶、识美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美育推向新的阶段。

2004 年教师节,胡锦涛同志在北京市考察教育工作期间,同和平里第四小学美术教师胡明亮讨论起学校的美育问题,进一步阐释了新世纪加强美育的重要性。他说,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养,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要适应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将美育真正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要通过美育,使学生提高文化艺术素养,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010 7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 ( 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 ,并召开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出了新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在会上强调,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统一,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温家宝同志在会上指出: “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是一个有机整体……美育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审美情趣,激发人对真善美的追求和美好未来的向往。”《教育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2 11 8 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要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明确了美育在立德树人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党的十八大在北京胜利召开。大会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并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行了系统规划和全面部署。十八大报告在描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时,明确提出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美丽中国”概念一经提出,便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美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美育界通过召开理论研讨会等形式,就建设美丽中国和美育工作者的责任与使命积极建言献策,认为“建设美丽中国”的提出对于中国美育界是件大事,也是中国美育界一次整合群体力量,发挥积极作用,参与伟大工程,推进美育事业和美育理论发展的重要契机,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立足时代和实践新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新的视角认识美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相较于改革开放之前,国家有关文献以及领导同志讲话对教育方针的表述,表现出很强的连贯性、一致性。美育在国家教育方针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英杰. 中国教育大事典( 19491990) : 上卷[M]. 杭州: 浙江

教育出版社,1993

2 邱明正,于文杰. 美育志[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3 周恩来选集: 下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4

4 毛泽东文集: 7 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9

5 李岚清. 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问题[J]. 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1996( 1)

( 责任编辑 周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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