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新常态·第九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
美育新常态·第九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
通 知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研机构、社会团体: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一系列相关的文件要求,在学校文化建设、教育教学实践中实施美育、创新美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让美育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组委会决定继续举办第九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详情通知如下:
一、 活动宗旨:倡导艺术美育,推动学科美育,弘扬传统文化,创新美育教学。
二、 成果征集:以单位名义组织报送的各学科美育成果:1、美术类作品;2、音乐类作品; 3、舞蹈类作品; 4、文学类作品;5、具有创新创造性质的各种类作品及样品图片;6、学校美育总结报告(含年度测评表);7、教师的美育相关论文、教案、优质课录像等。
三、 展评形式:在学校成果和教师教学成果的获奖等级、比例、数量,给予年度美育工作测评定级,在一级序列中排列全国十佳百强美育名校;根据教师美育教学成果(含学生作品的获奖数量、等级、比例)给予教师美育教学成绩测评定级,在一级序列中排列全国十佳百强美育名师。
四、十佳百强:1、凡进入“十佳百强”榜单的名校名师,将入编《2015—2016中国学校美育发展备忘录》一书,在2017年第三届全国美育大会隆重表彰;单位和领导及骨干教师吸纳为中国人生美育研究会理事单位和理事会员。
五、获奖鼓励:1、优秀艺术作品邀请参加每年一度“全国师生作品年度大展”。优秀文章、教学视频和音乐舞蹈类成果在中国美育网发表播出并推广。
2、参评“名师榜”教师在报送论文和作品外,还须报送学生作品和个人教
学视频及本人简介。对报送教师而言,没有学生作品即等于没有教学成果。
3、本届学校美育测评结果将纳入中国美育大数据序列。
六、 重要声明:本活动不收报送,参评等费用并全面无偿反馈参评结果:《获奖公报》(含测评等级)。另有师生获奖纪念品可自愿认订。报送至回馈参评结果之周期为30个工作日。
七、报送方式:本届可分两期报送,第一期报送截止2016年12月30日,第二期报送截止2017年7月。一律电子报送,为防山寨冒名行骗,全国唯一指定信箱:zhongguomeiyu@126.com(即“中国美育”全拼)。
查询电话:010-60217468 qq:479659767 手机:13439290910
组委会主持单位: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美育研究会、教育部国家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美育课题组、全国美育联盟秘书处(代章)
组委会参与主办:中国教育学会、中国老教授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中国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国家美育研究与发展中心、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会、《人民艺术家》杂志社(注:参办单位含往届主办单位)
2016年9月10日
各类报送细则可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