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丽年华”是2007年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周铁农为本网系列美育活动题写的品牌名称,如发现有同类活动盗用本品牌,欢迎举报。
您的位置:主页>艺术美育>
阅读文章

徐伟、蒋英:课堂教学中学生音乐审美素养的培育

文章作者:中国美育网 来源:原创 添加时间:2016-06-22 07:50:20
 

课堂教学中学生音乐审美素养的培育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徐伟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蒋英

摘要:音乐课作为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如何在小学音乐课堂中培育学生审美素养,是本文主要要论述的问题。本文立足音乐课堂,从激发审美趣味——提升审美格调——树立审美理想三个层次进行教学举例说明,对美育教育主要途径之一的音乐课堂教学进行立体的剖析,同时阐释了其对学生音乐审美素养形成的阶梯式推动作用。

关键字:课堂教学;音乐;审美素养  

审美素养,指人所具备的审美经验、审美情趣、审美能力、审美理想等各种因素的总和。审美素养既体现为对美的接收和欣赏的能力,又转化为对审美文化的鉴别能力和审美文化的创造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中指出“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文件在“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部分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课程要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审美理想。”音乐课作为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如何在小学音乐课堂中培育学生审美素养,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源于生活创设情境,发现音乐,激发审美趣味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是音乐课程最重要的基本理念,而“音乐审美”不是空洞的目标或口号,其内涵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体验、感悟。”

情境教学法,是建立在启发诱导教育思想基础上的一种教学方法,利用教学内容情感性、形象性、启迪性的特质,源于生活创设音乐情境,在此基础上发现音乐,激发学生的审美情趣。接下来这个案例就是创设生活情境进行教学的典型案例:

这是一节人音版一年级的起始音乐唱歌课教学。课题是《你的名字叫什么》,假设教师用“师唱一句,生学一句”的方式进行教学,必然是不容易引起学生兴趣的枯燥、老套的教学。而这位教师是这样进行教学实践的:首先,由教师范唱歌曲,利用音乐的弥漫性让学生通过情境熏陶法听会歌曲;然后用接龙的方式学习:“我叫X  X ,我叫X  X”,并传递给下一位同学,这是唱会歌曲的环节;紧接着在适当的小节边唱边加上拍手、跺脚等体态语言配合表现歌曲,这是唱好歌曲的环节;最后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用欢快活泼的声音与同学一起分组合作表现歌曲,尽量实现分层教学中的一部分学生会唱歌曲。

在这个过程中,教师通过情境教学法,紧紧围绕着“兴趣”“合作表演”等关键目标,创设集体的氛围,让简单的节奏型“X  X”通过学生实践的念节奏、用身体不同部位击节奏、与同学合作传递节奏等各种有趣的方式进行强化训练。学生既在轻松的氛围中掌握了这一节奏型,又产生了学习音乐的兴趣,愿意去发现节奏的美、律动的美和友情的美,作为一节成功的音乐课,这何尝不是《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中提到的课程基本理念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的理念的落实呢?除了情境教学法之外,“体验、模仿、探究、合作、综合”等教学法也是音乐课中常用的教学方法。

美国音乐教育权威贝内特·雷默(Bennett Reimer )曾说过“美育工作者存在的目的就是分享美。”作为音乐教育工作者,必须深刻理解,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实物形态的具象性,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形式实施。通过音乐课堂教学培育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用情境教学法激发学生审美趣味是首要且关键的。

二、紧抓音乐本体体验音乐要素,陶冶情操,提升审美格调

“音乐本体”即音乐自身。它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指向。可以泛指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文本(乐谱)或音乐作品的音响,可以指构成音乐作品的基本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还可以指构成音乐作品、形成某种音乐风格或表现特点的内在规律。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强调“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 音乐素养包含着音乐审美能力,同时音乐审美能力也是由音乐素养支撑的,即音乐素养是形成音乐审美能力的根基。因此,我们现在的音乐课堂,教师应用音乐本身给学生以润物细无声的浸润,不仅是要让学生体验、感受、参与各种音乐活动,还要积极引导他们对音乐本体进行挖掘、分析、理解、内化,巩固“双基”和“四个技能”,形成相应的音乐素养,并通过多次反复的强化、叠加,在音乐情感的呼唤中提升审美格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一经问世,就因其奋进的词文和优美的曲调迅速传遍祖国大地。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国歌乐曲响起,中华儿女就会情不自禁地热血沸腾。如作品中 “”像在吹冲锋号,我问学生为什么有这样的感受,有的同学说这里的三连音这种节奏给人以紧迫感,有的同学说这里的几个音本身就是模仿军队冲锋号写的。 “”表现了国家有难,优秀的中华儿女迅速集结,准备出发的形象!这就是作品中音乐本体带给我们的震撼和美。

又如欣赏不同地区的民歌《茉莉花》时,可通过旋律对比等来引导学生感受不同地区的音乐风格。在《狮王进行曲》中,可引导学生对演奏乐器的音色进行对比来感受可爱的动物形象。在歌曲《小鸟小鸟》演唱时,引导学生关注八六拍的律动感,让他们感受春天及大自然的美好等。总之,在现行的音乐课堂中,教师应自始至终将音乐置于音乐教育的本来位置,引领着孩子们关注音乐本体,享受音乐,提升音乐审美格调。

三、关注母语音乐文化,提高修养,树立审美理想

“母语音乐文化”一词,在《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中是这样表述的:“通过系统地学习母语音乐文化和不同的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作品,感知音乐中的民族风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学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作为审美素养中最高层次的审美理想,紧抓住“母语音乐文化”的根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近一个世纪以来,建设“中华母语音乐文化教育体系”,一直是几代中国音乐教育家的不懈追求。尤其是面临中国音乐创作、音乐教育、音乐生活大面积受到西方音乐浸染,中国传统音乐被边缘化时,许多音乐家,特别是音乐教育家纷纷发出积极构建“中华母语音乐文化教育体系”的呼吁,并提出具体建议。

我省在与人音社合作的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材中,从第3册到第18册的每一册最后一单元都是选取了我省本土音乐文化的代表性音乐作品:既有典型的四川童谣《黄丝蚂蚂》、四川民歌《槐花几时开》;又有四川作曲家创作的器乐曲,如黄虎威创作的小提琴独奏曲《峨眉山月歌》等;还有四川的非物质文化的项目和作品,比如:打连厢、古蔺花灯等;更有川剧《滚灯》等等的经典代表作。这些都是四川民族文化的基因,在广大青少年听觉记忆中存活的审美的根,课堂教学是传承民族文化的主渠道。在音乐课堂上,广泛而有效地用好乡土教材,做好母语音乐文化的传承,是每一位音乐教育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也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扎实地提升学生素养,树立学生热爱家乡、热爱乡土音乐等高尚的审美理想。

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音乐研究所主任、音乐教育杰出教授唐纳德·霍杰斯指出:教育要实现的价值是帮助人们在道德方面成为更善良、更完美的人。而音乐教育,特别是音乐课堂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找到自我,深层次挖掘出自我的内在动力,这是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同时也是提升学生音乐审美素养的核心。

参考书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C].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8.

[2]吴斌.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缅怀雷默先生.中国音乐教育[J],2014(10)

[3] 【美】贝内特·雷默著, 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尽快予以更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