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美育成果展征集通知
全国美育成果展组委会
第五届全国美育成果展征集通知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艺术特色幼儿园、常设艺术培训机构:
由教育部中国老教授协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中国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等多家单位参与主办的绚丽年华全国美育成果展系列活动,对学校美育和素质教育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教育部近期美育相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经全国美育成果展组织委员会研究决定,第五届全国美育成果展将以推动校园美育文化和促进教育教学美育化为宗旨,全面征集校园美育、学科美育、艺术美育的美育成果,在规范评比基础上,举办紫禁城全国美育成果精品展和长城美育实践行活动。详情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长城学会全国校园行动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课题——美育专项课题组
三、媒体支持:光明日报、新华网、CCTV、CETV-1、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等
四、活动宗旨:推崇美育,推动美育,推进美育,推广美育,推新美育。
五、活动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作品丰富多彩,突出美育特色,创新美育教学。
六、成果征集:1、美术类作品(学生创作的绘画摄影、书法篆刻、艺术设计、手工等);
2、文学类作品(学生创作的小说散文、诗歌剧本、记叙文、议论文等);
3、音乐类作品(校歌、流行歌曲、艺术歌曲、器乐曲等电子纸质文件);
4、舞蹈类作品(独人双人舞、集体舞、歌伴舞、街舞、民间舞等视频);
5、成果报告类:学校开展校园美育、学科美育、艺术美育的经验总结。
6、各学科教师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和撰写的美育相关论文、教案等。
七、重要说明:五月十五日前报送的单位将择优吸纳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课题美育类专项课题组的子课题单位,单位美育经验和教师论文另行颁发课题相关证书及奖牌并于结题时正式结集出版。择优推荐报送单位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推荐学校领导为理事,推荐组织教师为会员;推荐学校网站为中国美育网地方分站;
八、报送截止:全年报送,分段评奖。紫禁城全国美育成果展演与长城美育实践行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九、报送方式及要求详见附件细则。
附件1:
第五届全国美育成果展征集(美术类)细则
全国各级各类大学、中小学校、艺术特色幼儿园、常设专业艺术培训机构:
根据组委会通知精神,现就美术类美育教学成果的报送事宜制定细则如下:
一、成果报送:
1、学生或教师创作的油画、水粉、素描、速写、国画、工笔、儿童画等作品;
2、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漫画、动漫截图、广告设计、时装与其它设计类作品。
3、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摄影、书法、篆刻、临帖等作品。
4、剪纸、刺绣、染撷、粘贴、编织等手工类作品的清晰图片。
5、由美术教师所撰写的教育探索类文章或论文、学校艺术美育经验介总结材料。
6、有意愿承担全国教育科研课题子课题的申报审批书,有先可索取相关文件。
二、报送方式:1、凡电子报送,各类作品均无幅面规格限制,拍照后缩小至600X400像素(分辨率72)用Emali或QQ报送。
2、邮寄原件:书法、国画不超过四尺,摄影、剪纸和硬笔作品不小于A4幅面;其他类作品必须在A3幅面以上。标签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严禁将写字作业当成书法作品报送,要正确区分作业与作品的区别。
3、文字稿件一律电子报送。
4、每人报送1—2件(篇)。作品名称或文章题目的序号要与报送清单一致,无清单者不予参评。
三、评比方式:教师自评推荐与专家组评比相结合。报送教师从专业角度结合其他教师和学生的平时表现,推荐美育名师和校园艺术新秀各1-2人,组委会从中再评全国十佳百强名师与新秀并于年底隆重颁奖。对于在组织好本学科报送同时能将本通知向教务处或其他学科教师转达并产生实际报送的组织教师,组委会将另行颁发“美育推广先进工作者”证书。
四、奖项设置:学校单位美育成果等级奖;教师教学成果等级奖;艺术作品等级奖;全国十佳百强美育名校;十佳百强美育名师;十佳百强艺术新秀;优秀辅导奖、美育推广先进工作者等。优秀获奖作品将于暑假期间在******东门太庙艺术馆隆重举行“2012紫禁城全国美育成果展演”。
五、评比原则:秉承素质教育理念,通过鼓励为上的评比让学生感受荣誉,获得自信,养成热爱美、追求美的审美情趣,逐渐提高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六、媒体支持:光明日报、新华网、CCTV、CETV-1、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等。
七、国家课题: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课题(总课题组:中央教科所教科中心)美育专项课题(课题组:全国美育成果展组委会)将配合本次活动,在报送单位中择优吸纳为专项课题《运用现代教学技艺构建美育化优质课堂研究》的子课题科研试验单位(不收费),凡愿意承担子课题的单位请在报送成果同时,再报子课题申报审批书二份,专项课题组审批后将立项通知书和获批原件一份返还报送单位,所报作品和论文及成果总结将按课题的要求,在享受第五届美育成果展奖项的同时,由专项课题组另行颁发课题相关的单设奖项。已承担其它课题或不具备科研实验实力的学校可只报送第五届美育成果展的成果作品。所有组织教师,无论单位是否申请子课题,本人均可自愿申请担任专项课题组的实验教师。
八、报送截止:全年报送,分段评比,分期活动。
九、郑重声明:本届报送、参评、评比结果公布,均不收费。获奖纪念品可自愿认订。
报送信箱:zhongguomeiyu@126.com官网: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电话:010-60217468 010-69297693 联系人:张老师
工作QQ: 479659767(已满) 1271068732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五十号院5-4-801室 (邮编:102600)
附件2
第五届全国美育成果展征集(歌舞类)细则
全国各级各类大学、中小学校、艺术特色幼儿园、常设专业艺术培训机构:
根据组委会通知精神,现就音乐舞蹈类美育教学成果的报送事宜制定细则如下:
一、成果报送:
1、由学校组织创作演唱的校歌或校内大型活动主题歌等作品(注明词曲作者、指挥、编导、领唱等信息)
2、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校园歌曲、校园歌谣等作品;
3、由学生或教师原创或非原创并演出的集体或单人、双人舞蹈(含民族民间舞蹈、街舞)作品,非原创作品不评创作奖(注明创作、编导、表演等信息)。
4、师生原创或非原创的各类器乐演奏作品(注明创作和演奏者信息)。
5、由音乐、舞蹈教师撰写的美育探索文章或论文、教案,学校美育经验总结。
6、有意愿承担全国教育科研课题子课题的申报审批书(电子版)。
二、报送方式:
1、一律电子报送,歌曲、器乐可为MP3或MP4格式。
2、舞蹈类必须是MP4等视频格式。电子报送同时要附带纸质说明材料和报送清单(见附件)。
3、论文、教案、歌曲文稿一律电子报送。
三、评比方式:教师自评推荐与专家组评比相结合。报送教师从专业角度结合其他教师和学生的平时表现,推荐美育名师和校园艺术新秀1-2人,组委会从中再评全国十佳百强名师与新秀并于年底隆重颁奖。对于在组织好本学科报送同时能将本通知向教务处或其他学科教师转达并产生实际报送的组织教师,组委会将另行颁发“美育推广先进工作者”证书。
四、奖项设置:学校单位美育成果等级奖;教师教学成果等级奖;艺术作品等级奖;全国十佳百强美育名校;十佳百强美育名师;十佳百强艺术新秀;优秀辅导奖、美育推广先进工作者等。优秀获奖作品将于暑假期间在******东门太庙艺术馆隆重举行“2012紫禁城全国美育成果展演”,另颁紫禁城校园艺术奖。十佳百强获得者将在中国美育网以专栏形式给予表彰和宣传并推荐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
五、评比原则:秉承素质教育理念,通过鼓励为上的评比让学生感受荣誉,获得自信,养成热爱美、追求美的审美情趣,逐渐提高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六、媒体支持:光明日报、新华网、CCTV、CETV-1、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等。
七、国家课题: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课题(总课题组:中央教科所教科中心)美育专项课题(课题组:全国美育成果展组委会)将配合本次活动,在报送单位中择优吸纳为专项课题《运用现代教学技艺构建美育化优质课堂研究》的子课题科研试验单位(不收费),凡愿意承担子课题的单位请在报送成果同时,再报子课题申报审批书二份,专项课题组审批后将立项通知书和获批原件一份返还报送单位,所报作品和论文及成果总结将按课题的要求,在享受第五届美育成果展奖项的同时,由总课题组另行颁发课题相关的单设奖项。已承担其它课题或不具备科研实验实力的学校可只报送第五届美育成果展的成果作品。所有组织教师,无论单位是否申请子课题,本人均可自愿申请担任专项课题组的实验教师。
八、报送截止:全年报送,分段评比,分期活动。
九、郑重声明:本届报送、参评、评比结果公布,均不收费。获奖纪念品可自愿认订。
报送信箱:zhongguomeiyu@126.com官网: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电话:010-60217468 、 010-69297693 联系人:张老师
工作QQ: 479659767(已满) 1293445092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五十号院5-4-801室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