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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国学风·第十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通知

文章作者:中国美育网 来源:原创 添加时间:2017-06-09 15:01:35

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评组织委员会

全美组字(2017)—001

签发:秘书处

热烈庆祝中国美育网建网十周年

美育国学风·绚丽年华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

通 知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研机构、社会团体:

为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一系列相关的文件要求,在学校文化建设、教育教学实践中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让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的审美教育和人文素养教育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发挥“以美育人,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组委会特决定提前结束第九届成果展,专门举办以“美育国学风”为主题的届全国美育教学成果展详情如下:

一、 主题宣示传承民族文化,继承优秀传统,创新艺术教育,推动美育发展。

二、 成果征集:以单位名义组织报送的各学科以弘扬传统文化为主题的美育成果:1、美术摄影类作品;2、音像视频类作品; 3、舞蹈戏剧类作品; 4、文学诵读类作品;5、具有创新创造性质的各种类作品图片;6、学校美育总结报告;7、教师的美育相关论文、教案、优质课等;本届特增加国学经典诵读和表演类影像视频类作品。

三、 展示形式:成绩优秀单位和个人邀请携带作品原件参加每年一度“故宫太庙全国美育教学优秀成果展,优秀师生作品在年底集中上网联展。优秀的组织教师和指导教师将给予奖励。

四、 参展鼓励:凡进入厅展的单位和网展的师生作品入编《中国当代美育发展备忘录》一书授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实践基地”;在2017第三届全国美育大会隆重表彰;单位和领导及骨干教师吸纳为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美育研究会理事单位和理事会员。优秀文章、教学视频和音乐舞蹈类成果在中国美育网发表播出并推广。

五、 报送要求1、对报送教师而言,没有学生作品即等于没有教学成果2、各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或专业教师负责整理和报送事宜,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件;3、认真填写报送清单,认真填写推荐意见;4、一律电子报送。

六、重要说明:本活动不收报送、参评等费用并全面反馈参评结果:《参展公报》

七、报送方式:本届报送截止2017年12月底。

全国唯一指定报送信箱: zhongguomeiyu@126.com

查询电话:010-60217468 手机:13439290910 工作QQ479659767

八、媒体支持:人民网、光明网、新华网、中国美育网、人生美育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研网、美丽中国视觉网全力配合本届活动。

组委会本届主持

发起主办:全国美育联盟

参与主办: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美育研究会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   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会   中国美育网编审委员会
国家社会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美育课题组

组委会历届参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中国老教授协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国家美育研究与发展中心、全国美育联盟秘书处、中国长城学会校园行动委员会

20172月18

备:各类报送细则可函索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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