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三年来反假冒活动的公告选登
重要公告
关于举办“和谐社会”全国中小学生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纯属伪造
近日来,一些省市、地区陆续接到一份所谓的“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文化部艺术司函件(教体艺司函〔2007〕12号)”,内容是“关于举办‘和谐社会’全国中小学生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该文件纯属伪造。请各地高度警惕,不要参加其举办的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中国教育学会顾明远会长的郑重声明
作者:中国教育学会 发表时间:
现有称“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屡次盗用本人名义,举办论坛等活动。本人在此声明,这些活动本人都不知情,更没有参加。请教育界各位明察。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 顾明远
2009年3月19日
教育部办公厅声明
日前,有单位和个人向我部递交名为“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要求进行核实。该证书称“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为教育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法定代表人为我部原副部长韦钰同志。经征询韦钰同志本人和有关部门,现声明如下:
一、韦钰同志从未担任过“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任何职务,也从未担任过“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法人代表。
二、我部从未审批同意过“中国教育专家委员会”这一单位,该单位与教育部无任何关系。
特此声明。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有关单位盗用教育部名义举办“全国艺术人才选拔活动”的声明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地方的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新闻媒体来电来函,对“全国艺术人才选拔活动”提出质疑。
“全国艺术人才选拔活动”盗用了教育部的名义,实际上由地方上的一些“文化传播公司”、“协会”等承办,有的还冠以“公爵杯”之类的名称。该活动冒用教育部名义发文,并在“获奖证书”上盗用教育部国徽章;承办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承诺“进京参加总决赛高考可以加分”,“指导教师可以晋升职称”,借组织活动之名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增加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引起了群众强烈不满的情绪,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鉴此,教育部办公厅郑重声明:教育部没有举办也没有同意参加举办“全国艺术人才选拔活动”以及其他类似活动,并且坚决反对任何违反人才培养规律、向学生收取费用的各种活动;凡是冒用我部名义举办此类活动的,后果自负,并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及时提醒学生及家长,不要参加此类未经教育部行政部门批准的活动。
注:2004年,我部曾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举办“中国关心下一代身心健康工程”全国义演的通知》。当时举办的全国义演是一项公益活动,免费为青少年演出优秀儿童剧目,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该义演活动已于2004年结束,活动并没有冠以“届”的概念。同时,2004年也没有以三部委组委会名义举办所谓“全国艺术人才选拔活动”,更没有在“获奖证书”上加盖教育部公章。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五日
教育部
关于冒用教育部名义举办“‘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的声明
最近一段时间,我部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冒用文化部、教育部等单位名义举办“‘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 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增加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引起了群众不满情绪,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据此,教育部办公厅郑重声明:教育部没有举办也没有同意参加举办“‘北京2008’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摄影展评活动”。经核实,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也未参与举办过此项活动。教育部坚决反对任何违反人才培养规律、向学生收取费用的各种活动;凡是冒用我部名义举办此类活动的,后果自负,并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及时提醒学生及家长,不要参加此类未经教育部行政部门批准的活动。
特此声明。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
关于有单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青少年艺术委员会”名义举办“‘奥运之光,梦想再望’全国书法美术摄影才艺大展活动”的声明
最近一段时间,有单位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青少年艺术委员会”名义举办“‘奥运之光,梦想再望’全国书法美术摄影才艺大展活动”。
我部从未设立过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青少年艺术委员会”。
凡是冒用我部名义举办此类活动的,后果自负,并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