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丽年华”是2007年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周铁农为本网系列美育活动题写的品牌名称,如发现有同类活动盗用本品牌,欢迎举报。
您的位置:主页>社会美育>
阅读文章

公民心态应多一点冷静少一些急躁

文章作者:中国美育网 来源:原创 添加时间:2012-10-18 12:01:54
 

公民心态应多一点冷静少一些急躁

现今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但是有些人遇事缺乏冷静且脾气急躁和充满狂躁心理。一段时间来,公共交通场所闹事、斗殴事件俱增。连鸟类都不能进入的机场,竟有一些为泄私愤的旅客闯入跑道,他们这些行为是非常错误的,直接导致飞机的安全不能得到保障。还有的霸机、打骂工作人员和破坏机场设备,甚至在机上为争饮料大打出手。前不久在武汉机场航班上,乘客因取行李引发争执和发展成群殴,因此而受到治安处罚、拘留和罚款警告处分。前不久广州地铁上70多岁老人为抢座与20多岁年轻人血战的视频,看了令人胆颤心惊,媒体故名之为“公共场所暴力”。

审视这些“公共场所暴力”的燃点,其实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而从其实质来看,这不但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也侵犯了社会个人权益,危及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破坏了公众和谐安宁的生存空间,严重地影响了他人的身心健康。我们在谴责这些文明素质低下的个人和小群体的愚蠢行为,以及呼吁加强公民法制观念的同时,还应从社会人际关系及心理层面去对暴力诱因及肇事者不健康的心态加以剖析。

我们一直自称是礼仪之邦,文明古国。而当下一些人扰乱公共秩序,公共交通不文明事件频发,就此折射出一些人礼仪淡漠、文明扫地、素质低下的心态。就在刚过去的中秋国庆黄金周,笔者与家人驾车前往东兴,高速路上车辆非常拥挤,行驶在前面的一辆小车上,竟然有人从车内两次往外乱扔矿泉水瓶和垃圾袋,而且该车后排座还有人将一只光着的脚丫伸出窗外,大煞风景。当我们的车驶近时,看到竟然是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子,挨着他坐的一个中年妇女却不当一回事。这种行为既给后面车辆造成危险,也反映一些人无视道路交通安全和不讲公德和文明的丑陋心态!我们在讲共同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天上飞的和地下跑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却频发打架斗殴,或谎称航班受到威胁等不文明行为。当然这是少数人而已,但是当这类暴力个案呈上升趋势的时候,它就是反映了一种不健康甚至是病态的心理现象。

为何当代社会许多人会产生浮躁、焦躁、急躁等不良的社会心态呢?这与竞争激烈、社会压力大、以及自然灾难等有关联。探究社会心态中焦虑感之根源,存在着弱势心理在滋生蔓延;社会不同阶层、群体所具有特定的压力感;诚信度缺失带来的公众信用危机;社会中仇富仇官及不公平心态感增强;不完善制度对群众情绪进行干预;群体性怨恨在许多人心里窝着火而借机发泄有直接关系。对这些心态如果不注意疏导和教育,将来会有更多更严重的暴力事件。

采用暴力的行为是一种残忍,有些人自认为凡事要做得狠,存在偏向走极端的“易激惹”的非理性心理问题。心理学认为“易激惹”是一种过度反应的状态,包括烦恼、急躁或愤怒。其临床特征发生在一些过于疲劳以及情感异常、老年性脑外伤、癫痫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人身上。还有天气炎热也容易使人情绪发生变化,也会出现“易激惹现象”,以致出现一些过激言行。通过对各种公共场所的暴力事件调查,其中80%的起因是由“语言伤害”引发的,比如动不动破口大骂,往死里骂,骂最脏和忒损人的话,这种“语言暴力”的危害性列居首位。那些肇事者一般集中在中青年和正处在青春期或更年期的人身上。这些人都缺乏讲理和听别人讲理的冷静,以及极不耐烦的急躁和暴力心理。

社会转型期,应是人们追求和谐统一的时代。而一些人缺少与人和谐相处的人际观,缺乏信仰,缺乏公德心,而更多的是功利思想和私心膨胀。一些人为了达到个人或小群体的某些目的,不惜以牺牲公众的人身安全为代价,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如不惩处违法者,这类行为也会象具有强烈传染性的病邪一样危害社会和谐与安宁。血腥斗殴涉及到伦理问题,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些人常高谈道德却忘了道德的本质既是自律,是人与人之间宽容和善意,是遇事冷静而不宜急躁,是讲理和听别人讲理的耐心,而不是充满戾气的拳头和暴力。公共场所的不文明和暴力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社会影响是指在他人的作用下,个体思想、情感和行为发生变化的现象,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现象。我们鄙视那些侵犯了公共秩序和个人权益的违法行为,如果这些违法行为没有任何惩处,即会给公众造成不良的心理压力。

当下社会在热议“幸福是什么”。从个体而言,有些人将金钱、地位、名誉、成功与自己的生活质量联系在一起。而金钱能买来幸福吗?有了地位、名誉、成功真的就幸福吗?幸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中的行为方式,是对人的真诚、友爱、关怀和体贴,是对人的理解和宽容,是遇事多一些冷静少一些急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并最终收获幸福。

笔者简介:邹坚,广西艺术学院音乐学院作曲系副教授,作曲家,硕导,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音乐治疗师,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雅乐清音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尽快予以更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