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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美育教师进修班(第1期)通知

文章作者:中国美育网 来源:原创 添加时间:2023-05-16 14:44:56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进一步推进北京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加强高校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和美育课程建设,全面提高高校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教学水平、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经研究,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指导、北京市学校美育研究中心主办、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承办的“北京高校美育教师进修班(第1期)”,现面向北京高校开展招生工作。

“北京高校美育教师进修班(第1期)”采取线下集中授课形式,邀请美育及相关艺术教育领域专家名师开展专题讲座,组织美育研讨及开展高校美育实践案例交流,拓展对高校美育实践载体与路径等的认识。

一、进修班时间  202379-15线下集中授课及住宿地点另通知)

二、进修班教学组织  北京市学校美育研究中心、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

三、进修班指导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四、进修班课程设置

针对当前美育热点和高校美育教学实际,围绕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美育基础理论、美育学科建设、美育政策解读、美育课程建设等专题开展教学与研讨,助力高校一线美育教师提高美育理论素养,改进美育教学方法,拓展美育实践路径。

授课专家:

 洪(中央美术学院党委书记,教育部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张政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校长、教授、博导,教育部思政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

王一川(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教育部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锋(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理论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孙伟科(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理论学科评议组召集人)

 星(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博导,教育部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王德胜(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北京市学校美育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谢嘉幸(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中国音乐教育学学会理事长

宋修见(中央美术学院美育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教育部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刘成纪(北京师范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五、进修班接受对象与名额

1.北京各高校从事美育、艺术教育的教师及管理人员。

2.本期进修班限额接受40人。

六、进修班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期进修班采取单位推荐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235月15日—6月15日。

3.报名参加进修人员须根据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同时提交一篇在研讨会上进行交流的相关学术论文,于报名截止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进修班专用邮箱:myjsjxb@163.com

4.主办单位将根据报名者情况进行必要的审核,于20236月20日前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通过审核者发出正式报到通知书。

七、进修班费用

1.本期进修班不收取任何费用。学习期间,由主办方负责安排全体进修人员的食宿,食宿费、资料费等均由主办方承担。

2.参加进修人员市内交通费用自理。

八、进修班结业安排

1.20237月15日举行结业仪式并颁发结业证书。

2.进修班结束后两个月内,每位参加进修人员须提交一篇论文。主办单位将视论文质量,择优结集成册并正式出版。

九、进修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首都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225室,100048)

2.联系电话:010—68903779

3.进修班专用邮箱:myjsjxb@163.com

4.联系人:霍达

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原因,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转为线上授课或延期举行

 

主办单位:北京市学校美育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

指导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515

 


附件1

 

北京高校美育教师进修班(第1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专业

 

最后学历

 

最后学位

 

研究专长

 

承担课程

 

学习工作简历

(大学至今)

 

相关学术成果

(论文和专著)

 

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时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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