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丽年华”是2007年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周铁农为本网系列美育活动题写的品牌名称,如发现有同类活动盗用本品牌,欢迎举报。
您的位置:主页>教育新闻>
阅读文章

淄博市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美育的指导意见》

文章作者:中国美育网 来源:原创 添加时间:2013-03-01 13:20:17
 

淄博市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美育的指导意见》

记者李娜报道: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美育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市加强中小学美育的总体目标,以及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的美育内容和要求,强调要在美学理论、教育理论指导下,完善与德育、智育、体育协调实施的美育工作体制

新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美育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规律,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构建健全完善的美育工作体系和科学高效的美育工作机制,把美育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做到以美育人,育美的人。同时,从加强队伍建设、美育教科研、美育考核评价、美育载体建设等方面也做了明确规定。
侧重培养小学生对美的观察力、感受力和判断力学会用审美的眼光观察事物;初步了解社会美,培养良好的品行,懂得礼貌待人;接触欣赏自然美,感受运动与美的关系。着力发展初中学生对美的理解力、想象力和表现力引导学生克服自我好恶随意性,激发对真善美追求的热情;明确思想感情和欣赏自然美的关系,以美的理想情操、伦理道德陶冶心灵,掌握并运用社会生活礼仪;参加体育活动认识形体美,通过写作、参加文艺活动等发展想象和表现美的能力。高中阶段初步形成学生对美的鉴赏力、评价力和创造力。引导学生扩大审美内容体验职业道德美,克服重智轻德、重外轻内的审美意识,理解科学美,发展创造性思维,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特别声明:本站除部分特别声明禁止转载的专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转载,但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对于被本站转载文章的个人和网站,我们表示深深的谢意。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尽快予以更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