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丽年华第三届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征集通知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研室、美术教师:
由中国教育学会主办的绚丽年华第二届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已于2010年1月22日圆满结束。根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2010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现将绚丽年华第三届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征集细则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展的征集对象是指学校开展美育活动和开设美术教育的成果与美术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教学成绩。这些成果和成绩最终还是体现在报送的单位材料和学生作品中。作品形式不限,凡是可以平面展示的作品均可报送。具体分为:1、近年来学校开展美术教育情况的综合报告;2、教师在教学创新方面的论文和优秀案例;3、教师和学生所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
二、为鼓励创新,作品形式不限,作品的尺寸规格亦无硬性规定。实物邮寄不便的可以拍照后发送电子文件。待入选参展时再寄原件(图片以300X500像素为宜)。
三、作品须突出原创性,体现青少年的思维认知力与艺术表现力。鼓励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材料,提倡创新表现技法,拓展表现领域;各地要以实际教学为出发点,以创作实践为落脚点,根据所在学校美术资源状况和学校教学特点,创造性开展组织报送工作。本届成果将按专业院校组和中小学组及校外组分别设奖。
四、邮寄或电子报送,请一律附带作品清单(可在中国美育网下载)。清单要与作品序号相对应。每人限报一件作品,无清单或一人多报的作品不予评奖。报送从即日开始到8月1日截止。入围参展的作品于8月底之前在紫禁城艺术馆开展。
五、鼓励在报送前进行校内初评,凡附有本单位初评结果的报送作品,组委会将择优颁发“敬业伯乐奖”。
六、设立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先进单位奖、学校成果等级奖、校外成果等级奖、教师教学成果等级奖,学生创作分类奖,颁发个性获奖证书和精美奖牌。
七、优秀作品将在《中国艺术报•艺术教育专刊》和中国美育网发表,获奖单位将登报表彰。非特殊情况,作品不予退还。
八、重要说明:本组委会春节期间发起的美育专题活动“春节记忆”师生书画摄影艺术展也将纳入本届的成果评比之中。
咨询电话:010—69201372 工作QQ:479659767 联系人:张老师
官方网站: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邮箱:myxywh@163.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中里22号4-0302室 邮 编:102600
绚丽年华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作品报送清单 |
||||||||||||||
学校名称 |
|
邮政编码 |
|
|||||||||||
通讯地址 |
|
手机号码 |
|
|||||||||||
办公电话 |
|
|||||||||||||
组织教师 |
|
电子邮箱 |
|
|||||||||||
报送人数 |
|
作品数量 |
|
工作QQ |
|
|||||||||
校长姓名 |
|
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参 选 作 品 及 作 者 名 单 |
||||||||||||||
序号 |
作品名称 |
作者 |
年龄 |
初评 |
辅导教师 |
联系电话 |
统一编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统一编号为组委会统一填写,请留空。 |
绚丽年华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组委会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