绚丽年华全国美育成果展组委会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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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评第二期征集通知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美术教研室、美术教师:
由中国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绚丽年华第三届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第一期报送评比将于2010年8月1日圆满结束。根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2010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和许多学校的要求,绚丽年华全国美育成果展组委会现正式启动“绚丽年华第三届全国美育成果展暨美术教育成果展评”的第二期(下半年)报送活动。征集细则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展的征集对象是指学校开展美育活动和开设美术课程的教育成果与美术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教学成绩。具体分为:1、近年来学校开展美术教育情况的综合报告;2、教师在教学创新方面的论文和优秀案例;3、教师和学生所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手工等作品。
二、凡是能够平面展示的作品均可报送。本届将按专业相关组和中小学组及校外组分别设奖。为鼓励创新,作品不限题材和形式,尺寸规格亦无硬性规定。实物邮寄不便的可拍照后发送电子文件(图片像素以330X500左右为宜)。
三、体现青少年的思维认知力与艺术表现力。各地要以实际教学为出发点,以创作实践为落脚点,根据所在学校美术资源状况和学校教学特点,组织好创作和报送。
四、邮寄或电子报送,请一律附带作品清单(可在中国美育网下载)。清单要与作品序号相对应。每人限报一件作品,无清单或一人多报的作品不予评奖。报送从即日开始到2010年12月15日截止。
五、鼓励对所报作品进行校内初评并附表报送,组委会将择优颁发“敬业伯乐奖”。
六、设立全国美育成果展—美育先进集体;美术教育成果展评—单位成果等级奖;教师教学成果等级奖;教师学生作品创作分类奖(一二三等奖);活动结束后举行年底总评:全国十佳、百强学生作品奖。荣获本届美育先进集体将吸收为中国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授牌);十佳、百强美术教师吸收为美育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
七、优秀作品将在《中国艺术报》和中国美育网发表。特色获奖单位将登报表彰。
重要说明:绚丽年华全国美育成果展系列活动得到全国人大周铁农副委员长的关心和支持,并亲自为活动题词勉励。望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支持参与本活动。
电话:010—69201372 工作QQ:479659767 联系人:张老师
网站: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邮箱:myxywh@163.com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枣园北里1号楼7-101室 邮 编:102627
中国教育学会 绚丽年华全国美育成果展
美育专业委员会 组委会
2010年7月25日